为了增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建好学生骨干队伍,现就会计学院举办第十八期发展对象考核答辩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4年11月4日12:10-13:30。
二、答辩地点:学3101教室。
三、答辩对象和顺序:
四、答辩要求:
本次答辩会分为答辩展示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答辩围绕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学习及科研情况、在校期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入党后在党组织中发挥作用的决心与打算等方面,时长为三分半钟。
提问将重点考察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认识、对党的理论的理解认识以及在群众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答辩评委:
范喜军、李晨、鲁欣琪、傅筱倩、胡凌云、徐可
会计学院党总支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