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进度要求,会计学院从第8周起至第15周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会计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时间
第8-15教学周内(10月21日-12月13日)完成“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的申请工作,逾期不予接受申请。
学院办公室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接收学生申请资料,申请资料最晚提交时间为12月9日下午4:00之前。
(二)申请程序
1.辅导员老师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申请工作。
2.参加申请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武汉学院“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申请表》内容及相关证书根据本院实施细则及课程目录进行申报资格初审。
4.学院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对辅导员上交的申请表及证书进行复核。
5.复核无误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资料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 工作要求
学生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学院在检查中发现学生提交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课程成绩,按考试“舞弊”处理,并取消该生两年“以证代考”申请资格及当年的评优资格。
本项工作具体执行办法请参看附件《会计学院关于“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课程及成绩替换实施细则》。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81299699-6138
会计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