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会计学院在3207教室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相关要求,规范校园语言文字使用标准,夯实校园文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基础。全院教职工参会,学习会由院长助理周磊教授主持并领学。

学习会现场
学习过程中,周磊围绕法律法规核心内容,从四个方面开展系统性讲解。一是法律概览与修订背景,简要介绍法律立法目的与修订的时代背景,明确高校推广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责任。二是核心条款解读,结合高校工作实际,重点解读语言文字使用、推广、保障等关键条款,帮助教职工明晰法律规范与工作准则。三是重点领域使用规范,针对课堂教学、公文写作、校园宣传、师生沟通等重点场景,明确语言文字标准化使用要求,梳理日常工作中的常见不规范问题。四是管理监督与贯彻落实,梳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对后续常态化自查整改、规范建设等工作作出部署,推动法规要求落地见效。

周磊领学
领学结束后,院长谢进城教授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高校教书育人、校园建设的基础工作,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自觉在教学授课、办公服务中规范用字用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他要求学院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通过常态化整改提升,持续优化校园语言环境,将语言文字规范建设与立德树人工作深度融合,助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谢进城讲话
此次专题学习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有效提升了会计学院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治意识。下一步,我院将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全过程,全力营造规范有序、文明严谨的校园语言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