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会计学院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3202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读书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和分则,院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总支副书记范喜军主持。
院党总支副书记范喜军,副院长邹晶,院党总支委员向俊、李晨等分别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和分则的章节内容,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中“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及其他规定”的具体内容,掌握分则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的具体规定。
校党委委员、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谢进城对后续的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了如下四点要求:第一,各支委委员、支部书记以至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每一个党员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工作方法;第二,支委委员、支部书记等领头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学习要深入、扎实,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来学习,将自己摆进去,增强党性修养;第三,支委委员、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党务负责同志,还要组织好所在支部广大党员的学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第四,各支部在学习过程中,结合条例,发现支部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理及整改。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抓学习,促进学院党风有明显提高、改善,促进教风、学风有根本的好转。